本文为日语原文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 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
即使是出资入股既有公司并就任董事,也可以取得经营管理签证。这种情况与自己新设公司的情形相同,会被作为经营管理签证的新规申请处理。
在海外经营贸易公司的读者,希望出资入股日本的食品进口公司并就任董事。
本次咨询中计划出资的金额为1200万日元(1200万円),但根据2025年10月16日(令和7年10月16日)施行的修改,现行要件为资本金・出资总额需在3000万日元(3000万円)以上。1200万日元(1200万円)这一金额是作为事例原样刊载,今后计划申请的读者请依据现行许可标准进行准备。
可以。与自己新设公司的情形相同,会被作为新规申请处理。
即使是出资入股既有公司并就任董事,也可以取得经营管理签证。
这种情况与自己新设公司的情形相同,会被作为经营管理签证的新规申请处理。
出资的事实与金额、事业的稳定性・持续性、管理运营能力、事业所的确保是主要要点。
在以出资形式申请经营管理签证时,特别重要的要点如下。
关于出资金额,根据2025年10月16日(令和7年10月16日)施行的修改,需要资本金・出资总额在3000万日元(3000万円)以上。以上仅为主要要点,此外还有其他需要满足的要件,申请时请以现行许可标准为准进行确认。
根据2025年10月16日(令和7年10月16日)施行的修改,要求申请人或常勤职员中至少一方具备相当于B2以上的日语能力等。
根据2025年10月16日(令和7年10月16日)施行的修改,要求申请人本人或常勤职员中至少一方具备相当于B2以上的日语能力等。
请在申请前理清是以自身的日语能力满足要件,还是雇用满足要件的常勤职员由其满足要件。
主要以出资及投资对象公司相关资料为中心。
申请所需的主要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若过去有公司经营经验、且已准备充足的投资额,取得的可能性被认为相当充分。不过,申请材料的准备及事业计划的内容等十分重要,需要审慎推进。
可以。这种情况与自己新设公司的情形相同,会被作为经营管理签证的新规申请处理。
通过汇款记录、出资合同等材料,证明出资确实是针对日本公司进行的。
需要。登记事项证明书、过去数年的财务报表、事业计划书等都是审查对象。
在证明具备作为董事在日本公司参与事业管理・运营的能力方面,海外的公司经营经验有可能发挥有利作用。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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