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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住许可需要满足①品行良好、②自立生计、③符合国益——这3项要件。符合国益之中包含“原则上须连续在留日本10年以上(其中以就劳资格或居住资格连续在留5年以上)”。日本人配偶享有特例规定。
一位在日本生活第7年的人士,前来咨询有关永住许可的条件。
分别是品行良好、自立生计、符合国益这3项。
在留年数、公共义务的履行、在留期间、公共卫生这4点。
有。只要婚姻关系持续3年以上,并连续在留日本1年以上,即可申请。
咨询者在日本的居住经历为7年,尚未满足原则上10年的在留要件。不过日本人配偶享有特例。
具有实质内容的婚姻生活持续3年以上,并且连续在留日本1年以上。只要满足这2项,即使未满足10年的在留要件,也可以申请永住许可。
咨询者结婚已超过3年,在日本居住7年,因此有可能通过这项特例来申请。
除规定材料一览外,还需要一份记述希望获得永住理由的理由书。
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规定的所需材料一览的基础上,还需提交一份记述希望获得永住理由等内容的理由书。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个人情况的不同,有时还需要其他材料。永住许可的审查较为严格,因此从准备材料的阶段起就欢迎向我们咨询。
如果是日本人配偶,只要具有实质内容的婚姻生活持续3年以上,并且连续在留日本1年以上,即使未满足10年的在留要件,也可以申请。
可以。要件是就目前持有的在留资格以最长的在留期间在留,但据称当分之间3年也无妨。
会有影响。是否已履行纳税义务等公共义务,包含在符合国益的要件之中。
除一览表所列材料和理由书外,根据个人情况的不同,有时还需要其他材料。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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