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语原文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 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
帰化获批后,原则上须在1个月以内向住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役場提交“国籍取得届”,并进入戸籍的编制阶段。同时还需要办理脱离母国国籍的手续、返还在留カード,以及申请日本护照等。按顺序逐一推进十分重要。
本指南面向想了解帰化获批后手续流程的人士。
从领取通知书、提交国籍取得届、办理戸籍,到申请护照,有一整套流程。
原则上须在1个月以内,向住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役場提交。
帰化获批后,原则上须在1个月以内,向住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役場提交“国籍取得届”。提交时需要帰化许可通知书(原件)、在留カード、印鑑、本人身份确认材料(驾照、健康保险证等)。
若超过提交期限,可能需要向法務局提交理由書等材料,因此请务必在期限内办理手续。根据受理的市区町村役場不同,有时还需要上述以外的材料,建议事先确认。
国籍取得届受理后,戸籍会随之编制,如有需要,姓名变更手续会接续进行。
国籍取得届在市区町村役場受理后,会编制出日本人的戸籍。戸籍中记载有本籍地、户主、姓名、出生日期、帰化之日,以及父母的姓名、亲属关系(在可知范围内)。申请护照等场合有时需要戸籍謄本,编制大约需要数日至1周左右,如有需要请尽早申请领取。
若在帰化时将姓名改为不同于外国人登录姓名的日式姓名,有时需要办理银行账户更名、驾照姓名及国籍变更、健康保险证及养老金手册姓名变更、不动产登记更名,以及会员卡、信用卡等其他证件的更名手续。
须在都道府県的护照申请窗口,凭最新的戸籍謄本等材料办理申请。
申请地点为都道府县的护照申请窗口。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护照申请书、发行未满6个月的戸籍謄本、住民票副本(如有需要)、本人身份确认材料、照片、此前取得的护照(如持有)等。申请时有时还需要上述以外的材料,请事先在各都道府县护照申请窗口的官网等处确认。从申请到领取需要数日时间,若有出境计划,请尽早申请。
此外,根据情况不同,还需要办理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Individual Number Card)的姓名、国籍变更,汽车登记变更,手机及网络线路、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合同签约人姓名的变更,以及向单位或学校报告等手续。
原则上,须在帰化许可通知书上记载的期限之前提交,参考标准为1个月以内,向住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役場提交。
须在帰化者身份证明书交付后14日以内,在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窗口或以邮寄方式返还。
需要护照申请书、发行未满6个月的戸籍謄本、本人身份确认材料、照片等。若在同一都道府县内办理了住民登记,有时可以省略住民票副本。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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