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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适合谁关于一名计划以新卒身份于2027年4月入职的留学生(大学毕业生),接收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咨询。
如果不附上“卒業見込证明书”而提前申请,存在因不符合基准而暂时被不予许可的风险。按照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公布的安排,在每年12月1日至1月底的申请期间内附上“卒業見込证明书”提出申请,待毕业后再补交“卒業证明书”从而获得许可,这样的做法比较稳妥。
关于一名计划以新卒身份于2027年4月入职的留学生(大学毕业生),接收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咨询。
有可能被受理,但存在因“不符合基准”而暂时被不予许可的风险。
申请本身有可能被受理,但如果不附上“卒業見込证明书”而提交申请,就存在因“不符合基准”而暂时被不予许可的风险。
对于类别2企业(具有一定业绩的企业),在大学毕业生提交申请的情况下,实务上并未要求必须提交“卒業見込证明书”。因此,从材料形式上看,似乎现在就可以提交申请。但如果申请时间距离入职时间过早,届时申请人尚未毕业、毕业事宜尚未确定,就会在这种状态下接受审查,可能被判定为不符合基准,从而暂时被不予许可。
为了能够在确认“卒業見込证明书”的同时进行审查,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公布了每年12月1日至1月底的期间。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为了避免申请集中在毕业时期,也为了能够在确认“卒業見込证明书”的同时进行审查,鼓励申请人在每年12月1日至1月底的期间内提交申请。
只要在这一期间内提交申请,就可以在附上“卒業見込证明书”的状态下接受审查,并在实际毕业后补交“卒業证明书”从而获得许可,走上这一常见流程。反之,如果比这一期间大幅提前申请,就只能在没有“卒業見込证明书”的状态下接受审查,从而产生上述被不予许可的风险。
再次申请本身是可行的,但如果不希望留下不予许可的记录,在公布的期间内申请会比较稳妥。
即使一旦被不予许可,之后仍可以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公布的时期内附上“卒業見込证明书”再次提交申请。不过,如果想避免留下不予许可的记录,或想避免影响入职准备的日程安排,那么一开始就在公布的期间内提交申请会更稳妥。
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公布的12月1日至1月底的期间内,附上“卒業見込证明书”提交申请是比较稳妥的做法。
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公布的12月1日至1月底的期间内,附上“卒業見込证明书”提交申请,是比较稳妥的做法。无论如何,最终都要通过补交“卒業证明书”才能获得许可,因此与急于提前申请所带来的好处相比,按照公布的期间稳妥推进所带来的好处更大。
在材料形式上,有时确实不要求必须提交,但如果申请时间距离入职时间过早,就存在因“不符合基准”而暂时被不予许可的风险。
一般来说,公布的是毕业年度当年12月1日至1月底的期间(可能因年度或个别情况而有所变化,请务必确认最新的公布信息)。
再次申请本身是可行的,但如果不希望留下不予许可的记录,或者重视入职准备的日程安排,在公布的期间内申请会更稳妥。
常见的流程是:在公布的期间内附上“卒業見込证明书”提交申请,毕业后再补交“卒業证明书”从而获得许可。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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