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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构成复杂时,如何收集本国材料?

一般社団法人 外国人雇用支援機構(FESO) / 发布  / 最后更新

本文为日语原文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 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

解答

可以理解为,以家族関係証明書为起点,向过去追溯,逐步取得多份除籍謄本等材料。需要用客观材料证明母亲的婚姻经历,以及兄弟姐妹父亲不同的事实。也值得考虑委托专业人士办理。

这是一件怎样的咨询?

家族构成较为复杂,对帰化申請所需本国材料的取得方法感到不安的人士前来咨询。

是否可以理解为以家族関係証明書为起点向前追溯取得?

这样理解是正确的。

在不清楚各登录基准地或户主的准确信息时,只能依据户籍中记载的信息,逐步、按顺序取得材料。需要全面提交能够证明从出生到现在身份事项的材料;家族构成复杂时,仅凭一份材料无法证明全部关系,因此必须综合多份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

韩国的户籍制度已于2008年1月1日过渡为「家族関係登録制度」。因此,证明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身份事项需要「除籍謄本」,证明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身份事项则需要「家族関係証明書」「婚姻関係証明書」等各类证明书。

  1. 首先取得「家族関係証明書」(2008年1月1日以后)。
  2. 根据「家族関係証明書」中记载的信息(父母的出生年月日等),取得「除籍謄本」(2007年12月31日以前)。
  3. 为证明母亲过去的婚姻经历,向前追溯取得母亲相关的多份「除籍謄本」。

家族构成复杂时,尤其要注意什么?

尤其要证明母亲的全部婚姻经历,以及兄弟姐妹父亲不同的事实。

本国材料可以如何取得?

除本人直接办理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代理人、驻日使领馆等方式取得。

当家族关系复杂时,仅凭个人之力毫无遗漏地取得全部材料往往十分困难。材料若有欠缺,可能导致审查大幅延迟甚至不予许可,因此也值得考虑委托熟悉本国材料取得事务的专业人士办理。

常见问题

韩国的除籍謄本和家族関係証明書,应如何区分使用?

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身份事项以「家族関係証明書」证明,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身份事项以「除籍謄本」证明。

母亲有多次婚姻经历时,需要证明什么?

需要取得并证明记载各段婚姻、离婚事实以及子女出生事实的全部「除籍謄本」。

本国材料是否必须由本人亲自取得?

除本人直接取得外,还可以通过邮寄、委托本国的行政書士或律师、通过驻日使领馆取得等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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