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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关系材料难以取得时,详细记载为何无法取得、以及为取得材料做过哪些努力的理由書(written explanation)是必不可少的。此外,作为难以取得时的替代材料,可以考虑使用宣誓证明书,或充实在日本取得的证明材料。
父母已故、与兄长也杳无音讯,对本国材料的准备感到不安的读者前来咨询。
需要提供出生证明书、婚姻证明书等,能够全面显示从出生到现在家庭关系的材料。
可以考虑说明无法取得的理由、使用宣誓证明书、以及充实在日本取得的证明材料。
法務局并不会把材料无法取得本身当作问题,而是重视为何无法取得、以及为取得材料做过哪些努力。为此,制作详细记载以下内容的理由書(上申书)是必不可少的。
身份关系证明材料难以取得时,通常会制作家庭关系宣誓证明书。这是本人在本国公证处等机构当面宣誓家庭关系,由公证人证明该事实的材料。这份宣誓证明书会全面记载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等所有家庭关系。
由于宣誓证明书并不具有国家发行证明书那样的效力,其效力如何判断会因个别情况及地方法務局的以往案例等而有所不同,需要直接向管辖法務局的负责人咨询确认。
本国材料难以取得时,充实在日本生活中取得的证明材料,来补强身份关系的可信度也是有效的做法。可以举出日本籍配偶的户籍誊本、日本籍子女的户籍誊本、住民票等。
建议事先确认本国的户籍制度、是否留有过去的材料,以及能否办理宣誓证明书等。
建议事先确认本国的户籍制度、身份登记制度是怎样的,是否留有过去持有的材料(旧版护照、照片等),能否在本国公证处办理宣誓证明书及其手续流程、费用,并准备好在理由書中具体说明与兄长音讯全无的经过。由于本国材料的准备往往较为耗时,在事前咨询前推进这些准备是有效的做法。
重要的是制作详细记载无法取得的理由以及为取得材料所做努力的理由書(上申书),并准备可替代的材料。
是在身份关系证明材料难以取得时,由本人在本国公证处等机构宣誓家庭关系、并由公证人证明的材料。
宣誓证明书并不具有国家发行证明书那样的效力,其效力如何判断会因个别情况及地方法務局的以往案例而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向管辖法務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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