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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适合谁这是一位负责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 (Application for 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的行政書士提出的咨询,该案在入境后出现了学历造假的嫌疑。
关于外国大学毕业证明的真伪,在没有本人配合的情况下没有有效的确认手段。如果是任何人都能明显看出的造假,行政書士方面可能会被指出确认、注意不足;另一方面,如果证明书达到连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Immigration Services Agency of Japan)都无法分辨的程度,则可认为已尽到注意义务,不会被追究责任。现阶段,一般认为静观事态发展,若事态扩大则全力配合调查即可,并建议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受理经过及至今的过程。
这是一位负责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 (Application for 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的行政書士提出的咨询,该案在入境后出现了学历造假的嫌疑。
一般认为不可能将2人都解雇。
一般认为是不可能的。由于另一人并无特别问题,将2人都解雇被认为是困难的。
一般认为,以取得在留资格后怀着入职意愿到岗之日起生效较为妥当。
在没有特别约定以何为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在COE的案例中,一般认为以雇佣开始日以后、取得在留资格后怀着入职意愿实际到岗之日起生效较为妥当。
在没有本人配合的情况下,没有有效的确认手段。
一般认为,在没有本人配合的情况下没有有效的确认手段。
属于在留資格取消事由,行政書士是否承担责任取决于造假的程度。
一般认为属于在留資格取消事由。如果是任何人都能明显看出的造假,行政書士方面可能会被指出确认或注意不足;另一方面,如果证明书达到连出入国在留管理庁都无法分辨的程度,则可认为已尽到注意义务,不会被追究责任。
现阶段建议静观,同时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经过。
作为今后其他案件的应对,可以考虑对通过公司或派遣机构从申请人处收到的资料,让申请人签署保证全部为真实文件的确认书或承诺书。关于本案,一般认为现阶段静观事态发展,若事态扩大则全力配合调查即可。从应对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的角度来看,有人指出公司下一次雇佣外籍人员时可能会受到严格审查,对于这2人,从入境到获得新工作内定期间的住所、活动内容、费用支付方式也可能会被严格追问。由于公司、2名本人以及行政書士都可能被怀疑“是否从一开始就是按计划进行的”,因此建议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受理经过及至今的过程。
一般认为,解雇没有问题的员工在法律上是困难的。
一般认为,在没有本人配合的情况下没有有效的确认手段。
建议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受理经过及至今的过程。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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