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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永住权”与“帰化获得许可”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不许可的主要原因多在于素行要件或生计要件,只要准确找出原因并积累消除该原因的实绩,再次申请获得许可是完全可能的。
一位在留資格「永住者」在日本长期生活的人士,帰化申請被判定不许可后,就再次申请的对策进行咨询。
永住权的审查与帰化的审查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帰化的审查更为严格。
“持有永住权”与“帰化获得许可”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永住权由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审查,而帰化则由法務局(法務大臣)进行审查。即便是永住者,帰化未获许可的主要原因,据称在于法務局独自严格审查的“素行要件(遵守规则)”和“生计要件(家庭经济能力)”。并非一旦不许可就永远无法取得,只要准确找出不许可的原因,并积累消除该原因的实绩,据称再次申请获得许可是完全可能的。
据称包括税金・年金・保险的缴纳期限、交通违章次数、海外滞在天数、同住家人的状况这4点。
据称包括确认不许可理由、根据原因设置一段间隔期间、准备体现反省态度的上申书这几个步骤。
据称,首先向法務局确认不许可的倾向,正确找出原因后,再积累正当的生活实绩,是再次申请成功的关键。
不会,这是两种不同的审查。永住权由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审查,而帰化由法務局(法務大臣)进行审查,两者的标准并不相同。
不许可通知书上不会写明具体理由,需要联系上次受理申请的法務局,预约关于不许可理由的面谈。
这取决于不许可的原因,例如税金・年金迟延或交通违章等,据称各自都需要一段积累干净实绩的时间。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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