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语原文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 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
以视为再入国许可出境的情况下,如果不在出境后1年以内(或在留期限,以较早者为准)再入境,届时在留资格就会消灭。如果有长期出差的可能,请务必事先取得再入国许可(有效期最长5年)后再出境。正在考虑永住的人,也请注意出境天数的合计。
面向持就劳签证在留、同时计划长期短期回国或海外出差的人士,整理出境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超过1年的时点在留资格就会消灭,且无法从海外延长期限。
许多外国人使用的是无需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办理事先手续即可出境的「视为再入国许可」。但这里存在一个很大的陷阱。
以视为再入国许可出境的情况下,必须在出境后1年以内(或在留期限,以较早者为准)返回日本再入境。
如果因“工作拖长了”“订不到机票”等原因超过1年,在留资格就会在那一刻消灭。由于无法从海外延长期限,将需要重新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开始办理,耗费大量精力与时间。
如果有长期出差的可能,强烈建议在出境前先到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取得「再入国许可(有效期最长5年)」。
长期出境可能导致“持续10年居住”被重置,需要从零开始重新计算。
对于考虑取得永住权的人来说,年度出境天数是左右审查结果的重要指标。永住申请的要件之一「持续10年居住」,如果存在长期出境,有可能被重置(从零开始重新计算)。
一般而言,符合上述情况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在日本没有生活根据地”。
即使是公司命令的出差,只要天数过多,“缺乏居住实态”这一事实也不会改变。
不在日本期间雇佣合同必须持续且工资照常支付,长期不在场可能对下次更新产生不利影响。
不仅是永住申请,在下一次的「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中,长期不在场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请在出境前完成地址变更申报,以及设立住民税纳税管理人等手续。
未申报地址变更、出境期间税金未缴纳,都会在之后的申请中造成不利。出境前请务必完成设立住民税纳税管理人等手续,彻底管理好自己的记录,避免出现疏漏。
特别是预计年度出境超过100天的人,或对视为再入国许可的期限感到不安的人,建议在事态无法挽回之前,及早接受专业人士的建议。
必须在出境后1年以内(或在留期限,以较早者为准)再入境。超过1年,那一时点在留资格即消灭,且无法从海外延长期限。
建议在出境前先到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取得「再入国许可(有效期最长5年)」。
单次出境90天以上,或年度合计100天到120天以上离开日本,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在日本没有生活根据地”。即使是公司命令的出差也是一样。
不在日本期间,与日本公司的雇佣合同必须持续、工资必须照常支付,这是必要条件。社会保险费或税金缴纳如果拖欠,更新被不许可的风险会提高。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本页是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