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语原文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 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
即使配偶持有工作签证,也可以同时提出永住申请。此时同样可以与「家族滞在」的配偶一样,适用在留年限放宽要件(特例)。但配偶本人的公共义务缴纳情况也会被审查。
一位以高度专门职积分特例申请永住的人士前来咨询,关于与配偶同时申请的问题。
可以。并没有必须是「家族滞在」的限制。
结论是,即使配偶持有工作签证(教育等),也可以与咨询者同时提出永住申请。而且此时同样可以与「家族滞在」的配偶一样,适用在留年限放宽要件(特例)。
永住审查的指引中有这样一条放宽规定:“配偶为日本人、永住者及特别永住者的情况下,实质婚姻生活持续3年以上,且连续在留1年以上”。
实务上的处理是,咨询者获得永住许可的同时,配偶将获得永住者配偶这一身份。因此,即便配偶本人持有的不是「家族滞在」而是「教育」这一独立的在留资格,“是咨询者配偶”这一身份事实并无不同,因此同时申请所带来的放宽同样适用。
配偶方面若持「教育」在留7年、婚姻生活也满3年以上,即便未满足原则上10年的居住要件,以咨询者获得许可为前提,也很有可能被认可获得永住。
由于整个家庭的收入会因此提高,在生计的稳定性方面反而可能是有利因素。
如果配偶本人有稳定收入,整个家庭的收入会因此提高,“生计的稳定性”会得到更高的评价。
另外,「家族滞在」这一在留资格下,通过资格外活动所获得的兼职收入不属于审查对象,因此不会被纳入评价。
配偶本人的社会保险、年金、税金的缴纳情况会被严格审查。
由于配偶也持有独立的在留资格,配偶本人的“社会保险”“年金”“税金”缴纳情况会被严格审查。
如果配偶的工作单位在这些方面处理不当,或存在欠缴情况,也可能对咨询者的审查产生影响。
采取同时申请的形式、确认缴纳记录、积分证明材料这3点。
配偶自食其力工作,会被视为为日本地区社会作出贡献、实现自立的证明,从而获得好评。若涉及与法国的社会保障协定适用等,可能需要特殊材料,请事先确认。
没有这样的限制。即便配偶持有工作签证(教育等),也可以同时提出永住申请,并适用在留年限放宽要件。
原则上需要10年的在留。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才能首次以放宽要件接受审查。
需要注意配偶本人的社会保险、年金、税金缴纳情况会被严格审查。如果工作单位处理不当或存在欠缴情况,也可能对主申请人的审查产生影响。
可以。即便实际并未持有高度专门职的在留资格,只要能证明3年前与现在两个时点均达到70分以上,也可以申请。请备齐当时的年收入证明等材料。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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