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期间資格外活動曾有部分周超过每周28小时时,在永住许可申请中应该主动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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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适合谁这是申请人本人就留学生时期打工超时的问题在申请永住许可时应如何应对提出的咨询。
解答
即使在约10年前的留学期间,曾有部分周超过資格外活動每周28小时的限制,在永住许可申请中也是提交情况说明书比较稳妥。内容简要写明当时的事实、反省以及之后在留状况合规的情况即可。即使没有被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指出或处分,也建议主动说明事实。
这是一件怎样的咨询?
这是申请人本人就留学生时期打工超时的问题在申请永住许可时应如何应对提出的咨询。
- 咨询类别:签证(永住许可)
- 申请类别:永住许可申请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 情况:约10年前以在留資格「留学」 (Student) 来到日本,之后变更为「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 (Engineer/Specialist in Humanities/International Services),一直工作到现在。留学期间取得資格外活動许可后打工,但有部分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每周28小时。并非每周都持续超时,各周的工作时间不一。就此事从未被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指出或处分。
- 提问:①约10年前留学时有部分周超过了每周28小时,在申请永住许可时是否最好提交情况说明书(反省文等)?②如果提交,只要简要写明“当时的事实、反省,以及之后在留和工作都合规”这种程度就可以吗?③即使过去没有被指出或处分,申请时是否也最好主动申报?
即使是约10年前的暂时性超时,也最好提交情况说明书吗?
即使是约10年前的暂时性超时,提交情况说明书也比较稳妥。
即使是约10年前的暂时性超时,提交情况说明书也比较稳妥。
情况说明书中应该写什么?
简要写明当时的事实、反省以及之后在留状况合规的情况。
简要写明当时的事实、反省以及之后在留状况合规的情况。
即使没有被指出或处分,也应该主动说明吗?
即使没有被指出或处分,也建议主动说明事实。
即使没有被指出或处分,也建议主动说明事实。
常见问题
留学生时期曾暂时超过每周28小时,在永住许可申请中需要说明吗?
即使是约10年前的暂时性超时,提交情况说明书也比较稳妥。
情况说明书中应该写哪些内容?
简要写明当时的事实、反省以及之后在留状况合规的情况。
没有被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指出或处分时,也应该说明吗?
即使没有被指出或处分,也建议主动说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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