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语原文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 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
如果目前没有婚姻关系,无法直接取得在留資格「日本人の配偶者等」(Spouse or Child of Japanese National)。因为该在留资格只授予与日本人存在法律上婚姻关系的人。可考虑的路径有2条:在出产前完成婚姻手续,或经由胎儿认领后考虑「定住者」。
一位怀有日本籍伴侣孩子、但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士前来咨询。
不能。「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是只授予与日本人存在法律上婚姻关系的人的在留资格。
由于目前没有婚姻关系,无法直接取得「日本人の配偶者等」的在留资格。因为该在留资格只授予与日本人存在法律上婚姻关系的外国人。
不过,考虑到怀有孩子这一情况,仍存在几种可能性。以下依次说明。
婚姻成立后,就可以申请「日本人の配偶者等」,这是最普遍的方法。
最普遍的方法是在日本或中国其中一国完成法律上的婚姻手续。婚姻成立后,即可申请「日本人の配偶者等」在留资格。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在婚姻正式成立后,都需要向日本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出「日本人の配偶者等」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取得该证明书后,再向当地的日本大使馆・领事馆申请査証(visa),这是整体流程。
孩子将取得日本国籍,作为监护・养育该实子的立场,有可能获得「定住者」。
即使在婚姻成立前出产,只要作为日本籍伴侣的男方在孕期对孩子进行认领(胎儿认领),孩子也可以取得日本国籍(依据国籍法)。
在这种情况下,咨询者本人有可能以监护・养育日本人实子的“扶养者”身份,获得「定住者」在留资格。
虽然也可以考虑先以短期滞在身份入境日本,之后再申请变更为「定住者」,但原则上由短期滞在变更在留资格并不容易。需要充分说明特殊情况。
与伴侣的协作体制、经济上的稳定性、确保住所、尽早收集信息并做好准备,这4点很重要。
目前由于没有婚姻关系,短期内难以取得「日本人の配偶者等」,但无论是办理婚姻手续,还是通过胎儿认领探索「定住者」等在留资格的可能性,首先与伴侣具体制定今后的计划都是出发点。
无法取得。因为「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是只授予与日本人存在法律上婚姻关系的外国人的在留资格。即使怀有孩子,这一点也不会改变。
婚姻成立后,即可申请「日本人の配偶者等」。需在日本或对方国家其中一国完成结婚手续,再向日本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出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
只要作为日本籍伴侣的男方在孕期对孩子进行认领,孩子就可以取得日本国籍(依据国籍法)。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母亲的咨询者本人,有可能以监护・养育日本人实子的身份获得「定住者」。
原则上,由短期滞在变更在留资格并不容易。希望变更时,需要充分说明特殊情况。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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