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语原文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 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
在日本籍配偶正在海外赴任、生活的根据地不在日本的状态下,外国籍配偶单独提出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 (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交付申请,原则上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是以夫妻在日本同居、共同经营安定的婚姻生活为前提的在留資格。
正在海外赴任的日本籍丈夫,与希望先移居日本的外国籍妻子前来咨询。
申请本身是可以的,但原则上非常困难。
「日本人の配偶者等」的在留資格,是以夫妻在日本同居、互相协助共同经营安定的婚姻生活为前提的。如果日本籍配偶没有把生活的根据地放在日本,就更有可能被判定这一前提已经不成立。
配偶单独提出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请、先行入境日本的形式,与一般的申请有很大不同,需要慎重准备。
在日本生活的根据地、婚姻的可信度、维持生计的能力这3点。
回国时间客观上已经确定,且在日本的住房也已确保的情况。
具体的回国时间由公司的辞令等确定,并能够客观地证明。同时,希望回国后夫妻在日本生活所需的住房(已签订租约、已购买等)也已经确保。这种情况下,需要用理由书具体说明配偶先行来日进行的活动(学习日语、准备求职活动等)作为夫妻在日本生活准备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也可以考虑先以短期滞在入境。不过短期滞在以观光、探亲为目的,并不适合以长期滞在为前提的求职活动或找房。而且,原则上不认可从短期滞在变更为「日本人の配偶者等」。
如果不是日本籍配偶,而是被扶养人在日本持有「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等就劳类在留資格,则有可能以「家族滞在」入境。不过「家族滞在」的前提是被扶养人在日本在留。
由日本籍配偶回国,将生活的根据地放在日本之后再申请。
目前情况下风险最低的方式,是结束海外赴任、回到日本、将生活的根据地放在日本之后,再为配偶申请「日本人の配偶者等」。这样可以展示夫妻在日本开始同居、共同维持生计的实际业绩,从而提高获准的可能性。
即便如此,如果仍希望先邀请配偶来日,则必须明确具体的回国时间,确保日本的住房,并用详细的理由书说明相关情况。这类案件比一般申请更为复杂,审查中的裁量空间较大,建议咨询在留手续方面的专业人士。
单独申请「日本人の配偶者等」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并先行入境,原则上非常困难。因为这个在留資格以夫妻在日本同居、共同经营婚姻生活为前提。
原则上不认可从短期滞在变更为「日本人の配偶者等」。而且短期滞在以观光、探亲为目的,不适合求职活动或找房。
日本籍配偶是否将生活的根据地放在日本、婚姻的可信度,以及在日本维持生计的能力这3点。会根据住民票、纳税、加入社会保险等情况,判断是否实质上在日本生活。
需要展示公司辞令等客观证明的具体回国时间、回国后已确保的住房,并用理由书具体说明配偶先行来日的必要性。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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