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语原文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 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
从 在留資格「短期滞在」 变更为 在留資格「日本人の配偶者等」,依据入管法第20条第3項ただし書き,仅限于存在“不得已的特殊事情”的情况,属于例外性的手续,请把它视为门槛很高的手续。如果希望不离开日本继续办理,说明“为什么必须不回国而变更”的理由书就是关键。
一位在持短期滞在在留资格期间与日本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士前来咨询,希望不回国就直接换成配偶者签证。
除非存在“不得已的特殊事情”,否则不予受理,属于例外性的手续。
根据入管法第20条第3項ただし書き,从「短期滞在」(观光)变更在留资格的 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规定必须基于“不得已的特殊事情”才能获准。即使已经与日本人结婚,也不会脱离这一框架。请把它视为从受理这一步起门槛就很高的手续。
此外,咨询者的情况是约旦并非与日本互免签证的对象国,因此能否在窗口说明以下2点将成为关键。
能回答这2点的就是理由书。从短期滞在申请变更时,理由书是最重要的材料。
除日本的户籍謄本外,同时办理母国一方的结婚手续,也有助于审查顺利进行。
由于已于2026年1月在日本办理了结婚登记,日本的戸籍謄本上应当已经记载了与咨询者的婚姻事实。这是证明婚姻关系的核心材料。
除此之外,如果同时办理约旦一方的结婚手续(向驻日约旦大使馆报告),审查会更加顺利。
如果这些材料不齐全,申请将无法受理。由于取得材料可能需要时间,请尽早着手准备。
有2种方法:直接办理变更申请,以及与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同时推进。
花时间准备好能证明并非虚假婚姻的材料,是获得许可的捷径。
在约旦与日本的跨国婚姻中,能否充分提供证明婚姻真实性的材料,往往会左右结果。
认真准备这类证明“并非虚假婚姻”的材料,是获得许可的捷径。
短期滞在的期限转眼即逝。哪怕能提前1天也好,请尽早整理好在日本役所取得的戸籍謄本与约旦一方的材料,并着手撰写说明“为什么现在必须留在日本办理手续”的理由书。
根据入管法第20条第3項ただし書き,这属于必须基于“不得已的特殊事情”才能获准的例外性手续,请把它视为从受理这一步起门槛就很高。即使已经与日本人结婚,也不会脱离这一框架。
是理由书。能否说明“为什么当初没有以配偶者签证来日”“为什么想在一次都不回国的情况下变更”这2点,是关键所在。
如果预计窗口难以受理变更申请,可以先办理交付申请,同时就希望变更的意向进行咨询。即便变更申请未被受理,也可以持已签发的认定证明书咨询能否办理变更。
需要准备说明相识经过、交往期间的照片、社交软件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并非虚假婚姻的材料。除日本的户籍謄本外,同时办理母国一方的结婚手续,也有助于审查顺利进行。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本页是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