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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芸術签证在留的作词作曲家举办演唱会时,需要資格外活動許可或興行签证吗?

一般社団法人 外国人雇用支援機構(FESO) / 发布  / 监修 五十嵐 博幸 行政書士・社会保険労務士

本文为日语原文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 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

这篇文章适合谁这是申请人本人关于以在留資格「芸術」 (Artist) 进行活动的同时举办演唱会和销售商品的咨询。

解答

从以作词作曲为中心的「芸術」活动来看,就属于「興行」的演唱会活动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 (Permission to Engage in Activity Other Than That Permitted) 的想法被认为是妥当的。周边商品销售因商品和销售方式不同而判断不同:在演出现场销售自己的专辑等,容易说明为附随于艺术(或「興行」)活动;而主要在网站或电商网站销售服装等商品的活动,被认为「経営・管理」的性质更强。无论哪种情况,要点都在于说明没有妨碍本来的艺术活动。

这是什么样的咨询?

这是申请人本人关于以在留資格「芸術」 (Artist) 进行活动的同时举办演唱会和销售商品的咨询。

举办演唱会需要資格外活動許可吗?

就属于「興行」的演唱会活动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想法被认为是妥当的。

这是界限难以划分的事例,但从作为「芸術」以作词作曲为中心的活动来看,就属于「興行」的演唱会活动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想法被认为是妥当的。

在演出现场或网站销售周边商品,属于哪个在留资格的范围?

在演出现场销售自己的专辑容易说明为附随于艺术(或「興行」)活动,而在网站等销售商品则「経営・管理」的性质更强。

关于周边商品销售,因商品和销售方式不同而判断不同。例如,据认为只要是在演出现场销售自己的专辑等,就容易说明为附随于艺术(或「興行」)活动。另一方面,主要在网站或电商网站销售T恤等服装及其他商品的活动,作为销售事业「経営・管理」的性质更强。

制作粉丝应用属于「経営・管理」吗?

朝放弃的方向考虑是妥当的,但视做法而定,不一定属于「経営・管理」。

朝放弃的方向考虑是妥当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说是「経営・管理」。如果是本人成立应用事业公司的做法,属于「経営・管理」的可能性较高;但如果完全作为艺术活动的一环,委托外部业者制作向粉丝提供本人歌曲和视频等的内容应用,本人自己不经营应用事业,据认为不一定属于「経営・管理」。不过,关于盈利化需要慎重考虑。

应通过窗口咨询还是就労資格証明書来确认?

窗口难以得到确切答复,因此可以考虑利用就労資格証明書,或在資格外活動許可的审查中请求判断。

由于在窗口最终可能得不到确切答复,也可以利用就労資格証明書。不过,在东京即使申请也可能迟迟不予交付,因此需要与剩余的在留期间相权衡。如果获得交付,证明书会详细写明该活动是否属于艺术活动,因此建议申请时具体列出希望获得证明的活动。考虑到需要花费时间,也有看法认为从一开始就在資格外活動許可的审查中请求判断或许更好。

属于「経営・管理」的活动能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吗?能取得多项许可吗?

在制度上可以成为个别資格外活動許可的对象。取得多项许可本身被认为不会对更新产生不良影响。

属于「経営・管理」的活动,在制度上也可以成为个别資格外活動許可的对象。这种情况下,无需符合「経営・管理」的新基准,也不受每周28小时的限制。能否顺利获得许可尚不清楚,但要点在于证明不妨碍本来的艺术活动。另外,取得多项資格外活動許可本身被认为不会对更新产生不良影响,但在这里,要点同样被认为在于说明没有妨碍艺术活动。

常见问题

以在留資格「芸術」举办演唱会,需要什么?

从以作词作曲为中心的艺术活动来看,就属于「興行」的演唱会活动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想法被认为是妥当的。

可以在演出现场销售自己的CD和周边商品吗?

在演出现场销售自己的专辑等容易说明为附随于艺术(或「興行」)活动,而主要在网站或电商网站销售服装等的活动,「経営・管理」的性质更强。

取得多项資格外活動許可,在更新时会不利吗?

取得多项许可本身被认为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但要点在于说明没有妨碍本来的艺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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