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日语原文的翻译。两者有出入时,以日语原文为准。 阅读日语原文(日本語版を読む)
这篇文章适合谁一位已确定要离婚的经营者前来咨询,希望了解在继续经营公司的同时留在日本的方法。
离婚一旦成立,就无法更新在留資格「日本人の配偶者等」。要在继续经营公司的同时留在日本,需要趁在留期间尚有剩余时,向在留資格「経営・管理」提出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同时也别忘了在离婚后14天内完成申报。
一位已确定要离婚的经营者前来咨询,希望了解在继续经营公司的同时留在日本的方法。
不能。因为在留資格「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是以与日本人的婚姻生活为前提的。
「日本人の配偶者等」是以与日本人过着婚姻生活为前提的在留资格。
因此,需要趁在留期限尚剩4个月之内,切换为「経営・管理」这一另外的在留资格(提出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
请尽快确认出资额、独立办公场所、事业持续性这3点。
目前在留期限还剩4个月,作为准备期间是非常有利的条件。只要在此期间内让「経営・管理」的变更申请获得受理,审查期间就可以作为特例期間继续留在日本。
包括离婚申报、检查办公场所、考虑回归受雇工作的选项这3点。
迄今在日本的纳税记录,以及创立、经营公司的经验,会成为新在留资格审查中“定着性”的评价要素。为了不中断事业,请尽早着手准备材料(尤其是详细的事业计画书)。
不能。离婚一旦成立,就不再是在留资格名称中所指的“配偶者”,因此不被认可更新(延长)。需要趁在留期限尚有剩余时,考虑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
会被视为虚假申请,最坏的情况可能导致退去強制,并对今后取得在留资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不要隐瞒,尽快推进变更为其他在留资格。
包括3点: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日元以上;在自宅以外拥有专门用于经营的办公空间(租赁合同为事业用);最近的结算不能持续处于亏损状态,须有足以支付充分报酬的营业额。
需要在离婚确定后14天内,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配偶者に関する届出」。这是法律上的义务。
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信息。出入境与在留相关规定会有变动,审查结果也因个人情况而异。请确认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的官方网站,或向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士咨询。
本页是日语原文的翻译。因是译文,个别之处的意思可能与原文有出入。涉及判断的内容,请对照日语原文,或与我们联系。行政書士 的监修是针对日语原文进行的。